浏览:3814 发布时间:2010-03-31
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敲诈勒索罪获刑3年
年仅19岁的小远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对3家网站实施了攻击,导致网站系统功能遭到破坏,并借此向3家网站敲诈勒索5.5万元。
近日,青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敲诈勒索罪判处小远有期徒刑3年。
小远念完初中就辍学了,虽然不喜念书,但从小就聪颖过人的他极其热衷计算机网络。在当地一间网吧当网管期间,小远就自学了黑客教程,并熟练掌握了各项黑客技能。
2009年6月3日至4日,小远在老家一家网吧内使用客户机,登录进入青浦生活365网站、亚洲商务卫视网站和迪拜华人网站的服务器的ASP后台地址,在未予备份的情况下删除了服务器上所有网站程序文件和数据库文件,并将3家网站的主页都修改为“本站存在安全漏洞,请站长速修补。By:野狼-QQ:……”的页面。同时,还禁用了该服务器上其他管理员用户,删除了3家网站服务器上所有程序文件和数据库文件。之后,小远以恢复网站为名,向3家网站敲诈人民币共计5.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远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删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又以要挟的方法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敲诈勒索罪,故作出上述判决。(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燕)